后系统时代 第四百一十七章 第二次表决 (第1/2页)
互助会的合同体检窗口开到第四个月,查出了一件大案子。
送检的人是个刚入行的武行,二十三岁,姓梁。他签的那份合同里写着:拍摄期间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危险动作,演员应无条件配合,因配合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。
“无条件配合”和“一切后果”这两句,法务看了两次。
体检窗口当场没有下结论。律师只做了一件事:让梁姓武行把过去半年所有通告、排班、微信沟通记录、垫资购买护具的小票,全部整理出来。
整理用了一个月。材料送进互助会的时候,已经是第二年的春天。
这一案的表决比第一次顺。
第一轮投票,六票同意受理,一票反对。反对的那票来自一名老制片,他的意见写得很具体:这不是合同问题,是行业普遍现象,互助会大概率赔时间,不会有结果。
他的意见没有被否定,被记进了会议记录,并作为风险提示附在案卷首页。
受理之后,律师做的事和前一次很像:拆。
拆的是那两个词。合同里写“危险动作”,但没有界定什么算危险;写“无条件配合”,但没写安全责任由谁承担;写“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”,却和另一份公开的行业安全指引冲突。
第三次开庭前,对方公司提出一个交换条件:撤诉,并且由公司出钱给梁姓武行做一次手术——他右膝在另一次拍摄中受过伤,一直没治。
这个条件很人性化。互助会讨论了两次。
第一次,多数人倾向接受。理由很直接:案子拖下去,钱拿不到,人还得养伤。
第二次表决之前出了件事。梁姓武行自己去了趟医院,把膝盖的手术方案问清楚了:手术八万,术后康复至少半年,半年里基本没法接活。他把方案交上来,同时附了一句话:如果接受和解,八万块是公司给的,那我以后是不是还得听公司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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