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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九十四章 六线小城的流行色

  第二百九十四章 六线小城的流行色 (第2/2页)
  
  “好!我这就抓紧时间成立财务公司。”
  
  白宾走后,白客就连忙让陈理、蒋文东奔西跑办理财务公司的相关手续。
  
  由于太忙,他们俩晚上经常不回县城,直接住在市内。
  
  白客就时不时替蒋文送蒋艺回家。
  
  白客开车时没法跟蒋艺比划哑语。
  
  也只上车下车比划几下。
  
  蒋艺也是一上车就忙碌着,坐在副驾驶上摆弄打毛衣的毛线。
  
  最近一年,小城开始流行用羊绒毛线织东西。
  
  小城市就这样,一旦流行什么就一窝蜂。
  
  比如,去年突然流行起狼头来。
  
  男青年们都开始留狼头,不管自己是鞋拔子脸,还是嫩牛五方,统统都留一样的发型。
  
  这所谓的狼头是因为有个唱“北方的狼”的歌星留了这样的发型。
  
  大家就起名叫狼头。
  
  这发型属于长发,两鬓的头发全部剃掉,脑后的头发披散着。
  
  今年春天的时候全县又开始流行穿一种铅灰色的西服。
  
  一夜之间,满大街的老少爷们儿都争先恐后地穿着。
  
  也不管他留的是狼头还是大爆炸头,或者是寸头、光头。
  
  脚上也千奇百怪。
  
  有穿皮鞋的,有穿旅游鞋的,还有穿布鞋的。
  
  反正满大街都是这种铅灰色的人。
  
  就他妈像一群耗子精。
  
  最要命的是这些时髦的人看白客却比白客看他们更加的鄙夷不屑。
  
  仿佛白客是从其它年代穿越过来的。
  
  白客对这个年代,这个六线小城人们的审美真是磕磕够够。
  
  如果他有奇异博士那两下,就直接搓一个时空门,把他们扔到未来去。
  
  眼下,天气还热着呢,小城又开始流行搓羊绒毛线了。
  
  而且人们手里的毛线的颜色几乎一毛一样。
  
  都是那种接近于金黄的卡其色。
  
  或者应该叫香槟金、玫瑰金什么的吧。
  
  反正仿佛一夜之间,大家的审美都趋同了。
  
  都觉得这种颜色的羊绒毛线最漂亮。
  
  搓好了毛线,再用毛线打毛衣、打毛裤、打手套。
  
  蒋艺的手很巧,白客已经领教过了。
  
  别的不说,就说那个鞋垫儿吧。
  
  这么多年了,白客还是头一次穿上不会跑出来的鞋垫儿。
  
  不过,白客还是头一次看到蒋艺搓毛线,也不知她打毛衣什么水平。
  
  上车的时候随手比划几下,问了问她。
  
  蒋艺却有些害羞地比划:“以前只打过毛背心儿,还没打过毛衣。”
  
  白客比划着:“我找高手给你弄几个样子过来。”
  
  蒋艺使劲点头。
  
  隔了一天,正好风琴和霍大嫂回家了。
  
  白客就连忙向霍大嫂要了几个毛衣的样子。
  
  霍大嫂手很巧,不仅会织毛衣,还会画样子。
  
  很多款式都是他自己设计出来的。
  
  第二天上班时白客把样子带给蒋艺。
  
  蒋艺看了惊喜不已。
  
  比划着问白客:“你喜欢哪个?”
  
  白客心说关我毛事,这种屎黄色的玩意什么款式都不会好看。
  
  但还是礼貌地指了两种。
  
  蒋艺欣喜地离开了。
  
  没一会儿又拿着尺子回来了。
  
  在白客后背、肩膀、胳膊上比划着。
  
  白客开始还有些懵逼。
  
  但突然就明白了。
  
  我去!没搞错吧!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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