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0 章 jk.罗琳的老师 (第2/2页)
今天也是拜托朋友帮忙照顾孩子,一大早就来图书馆占位,想试试运气,看还能不能碰到偶像。
是的。
在还是萌新的罗琳眼里,刚拿完布克奖的林染,就是她心中的偶像。
想当初她选择写推理,除了是因为来钱快,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受到《嫌疑人X的献身》的影响,想要和那个神秘的夏末一样,一书封神。
“罗琳女士,又见面了。”
林染在她对面坐下,笑着打招呼:“昨天聊得很愉快,今天想着要不要继续,就来看看你在不在。”
罗琳连忙点头:“在的在的,我一大早就来了。”
知道林染真实的身份后,罗琳反倒没了昨天讨论魔法的热情,变得有些拘谨起来。
好在有林染这个老男人在,几句话就让这个现在还单纯的小少妇放下包袱。
“你是不是有很多问题想问我?”
罗琳用力点头,点完又觉得太明显了,赶紧收敛了一下,“夏末老师,您怎么会来图书馆?”
林染从里掏出那本写满笔记的本子,笑了下:“我也是人,又不是神,闭门造车要不得。”
罗琳现在怎么说也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,立马明白自己问了个白痴的问题。
人家昨天都说得明明白白了,要写新书,来图书馆肯定是查资料、找灵感、采风的啊,总不能是专门来图书馆找自己的?
这么想着,罗琳忍不住问:“夏末老师,您是怎么想到写魔幻的?”
她还有句话没说。
哪怕她很看好魔幻,但她依然觉得,这个题材配不上林染的身份。
林染看出她的想法,笑了笑:“你觉得魔幻题材低人一等?”
罗琳犹豫了一下,还是诚实地点了点头:“我就是觉得……您应该写更文学的东西。”
“文字没有贵贱之分。”
林染认真的告诉她:“只要你写出来的文字能让读者喜欢,能让民众愿意去看,那你写的就是好文字。”
罗琳若有所思。
良久,郑重地点了点头:“受教了。”
看着这个前世的传奇作家在自己面前这副学生态,林染心里那叫一个爽啊。
大佬年轻时啊。
啧啧啧,这感觉,怎么个爽歪歪啊!
三人聊了几句,林染和罗琳又凑在一块开始讨论起了魔法,聊得热火朝天起来。
小兰在旁边听得津津有味。
虽然她不懂写作,但给两人打打下手,买买奶茶,她还是可以的。
除此之外,罗琳也向林染请教如何写推理小说。
毕竟在这个世界,推理是她的饭碗,是让她和女儿能吃饱穿暖的保障。
见她是真做好了在这个领域扎根的打算,要写出个名堂,林染也没有劝阻,反而非常慷慨的倾囊相授。
把自己在写《嫌疑人》时积累的经验毫无保留地倒了出来。
怎么说,这个世界的推理小说还是很赚钱的,市场需求量大,读者群体忠诚,真要让罗琳去写什么有深度的纯文学反而可能是害她。
毕竟。
前世哈利波特被诟病最多的就是文笔了。
但推理小说不一样,推理小说只要你的创意够好、诡计够巧妙、逻辑够严密,文笔反而是其次了。
接下来的几天,林染都是带着小兰游走于酒店和伦敦图书馆之间。
一边和罗琳讨论魔法,一边教她如何写作。
罗琳也是个顺杆往上爬的主。
还没请教几个问题,就已经很自然的改口称林染为老师了。
林染也没制止她这么称呼。
能让这位前世的传奇女作家口口声声叫着自己老师,那成就感简直不要太棒好吗?
不过有时候林染也会有些恍惚。
就好像自己不是在和罗琳对话,而是在和一个平行世界里没有写出《哈利·波特》的罗琳对话。
那个罗琳依然有天赋,依然有想象力,依然有一颗属于讲故事的人的心,只是她选择了另一条路,那条路上没有猫头鹰、没有霍格沃茨、没有九又四分之三站台。
但那条路上,依然有她自己的故事。
所以,他也教的很认真,很希望罗琳能在这个世界,在推理小说上重新走出一座高山。
这也是林染这次来伦敦的目的之一。
罗琳的童年是不幸的,婚姻同样如此,可以说她人生的前30年都是充满苦痛的,而哈利波特是她的救命稻草。
或许也正是因为这种经历,才让罗琳写出了哈利波特这个图书销售界的神迹。
苦难是文学的温床,可不是说着玩玩的。
一个从未挨过饿的人,写不出卖火柴的小女孩;一个从未感受过孤独的人,写不出大难不死的男孩。
这也是林染为什么想着,如果罗琳已经有了写哈利波特的想法,那自己就立刻放弃的原因。
他不缺这本书来证明自己。
但罗琳却需要这本书来拯救自己。
不过现在,这条时间线的罗琳已经不需要被拯救了。
她在推理小说上已经找到了自己的路,生活也在慢慢变好,女儿健康活泼,前途一片光明,既然这样,那这本《哈利波特》,他就心安理得地接手了。
……
3月19号。
农历二月初一。
林染来伦敦已经两个礼拜了,第一次离家这么久,是时候也准备回去了。
主要马上开学了。
他是无所谓,帝丹那边可是把它捧在手里怕摔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,请假缺课,那都不叫个事儿。
但小兰可是个三好学生,全勤记录保持者,从不无故缺课,作业永远按时交,考试永远年级前列。
从房间里出来,林染去隔壁敲了敲门。
听到里面里传来一句“请进”,他直接推门走了进去。
小兰正在阳台打电话,林染也不客气,大大咧咧地往少女床上一躺,顺手把床上一件白色的、带着蕾丝花边的“大凶之兆”往旁边挪了挪,从下面摸出遥控器,打开了电视。
两个人在伦敦待了这么久,独在异乡,身边只有对方一个熟人,那亲密度可是噌噌地往上涨。
最初那种“男女有别要保持距离”的生分,早就被朝夕相处的日常磨得差不多了。
现在林染进小兰的房间,基本就跟进自己房间差不多,进门、躺床、拿遥控器,一套动作行云流水,毫不含糊。
小兰也染上了家里那些女人的习惯。
平时晚上林染写作的时候,她就拿着本白天借的书跑去串门,一边看着书,一边不时的抬头看一眼沉浸在创作中的林染,然后心满意足的低下头继续看书。
这段时间,可以说是小天使人生中最安心的日子了。
什么都不用操心,什么也不用担心,只要听着林染吩咐,他说什么,自己做什么就好,不用动脑子的感觉好爽。
在霓虹的时候,她要操心爸爸有没有喝酒,柯南有没有乱跑,事务所的账单有没有按时交,下一顿饭做什么菜。
但在伦敦,这些统统不需要想。
她只需要跟着林染,他带她去图书馆,她就看书;他带她去采风,她就走路;他说饿了,她就去找餐厅。
像一个不用自己思考的、被牵着走的、却无比安心的小孩子,所以经常看着看着书就睡过去,一点也没有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自觉。
林染每次写完作,还得把小天使抱回自己的房间。
别问他为什么不一起睡。
他还想活着。
自己睡觉的臭毛病自己还不清楚?睡着了手根本不受控制,逮着什么握什么。
这次可没有园子替他背锅。
让小兰早上发现了,他可不觉得自己能扛得住小天使的羞恼一拳。
电视屏幕上正播放着体育新闻,一个金发碧眼的女主持人用标准的伦敦腔播报着明天的赛事预告。
小兰那边电话打完,一脸气呼呼的走了进来。
林染把电视声音调大了一点,偏过头看她:“怎么了?”
小兰嘟嘟嘴:“没什么……我们后天回去是吗?”
“是的。”
林染点头,从床上坐起来,靠在床头:“我已经让远藤编辑订票了,后天上午的飞机,回去还能赶上开学。”
小兰“哦”了一声。
她没告诉林染,刚才那通电话是她老爸打来的。
知道他宝贝女儿要回来了,毛利小五郎第一反应不是开心,反而是遗憾,他巴不得小兰能和林染两个人能在伦敦多呆会。
最好是回来的时候,他已经有外孙了,外孙女也可以。
这可给小兰气的够呛。
爸爸真是的,她和林染同学清清白白,怎么能污蔑他们这么单纯的关系呢?
这么想着,小兰看到自己被林染挤到角落的“大凶之兆”,走过去推了推他。
林染目光从电视上移开:“咋了?”
小兰嘟嘟嘴,朝那个白色的,被某人压得皱皱巴巴的物件努了努嘴:“你压到我东西了。”
林染顺着她的目光往下一看,赶紧挪了挪屁股:“没注意,没注意。”
小兰伸手把那件“大凶之兆”拿起来,叠好,放进旁边的衣柜里。
而坐在她床上的那个少年,此刻正心安理得地霸占着她的床,电视里放着体育新闻,她站在衣柜前叠衣服。
这一幕,让旁人看到了,那是怎么看怎么就像一对同居了挺久的年轻情侣。
小兰也并没有觉得哪里有问题,把衣服放好后,走到床的另一边坐下,目光也看向电视。
屏幕上,体育新闻正切换到明天的温布尔登举办的女子网球单打决赛的预热。
草地女王米奈芭·格拉斯VS来自华国的网球选手王海丽。
林染捏着下巴,若有所思道:“小兰,我们明天就去看这场比赛吧。”
“好啊。”
小兰点头:“不过,那是在温布尔登吧?离市中心还挺远的,我们要提前出发吗?”
园子是网球社的成员,她和林染平时就没少被大小姐拉着一起打网球,所以对这种职业级的较量,小兰还是很感兴趣的。
“那就这么定了,明天上午出发,看完比赛下午回来,正好后天走之前还能去一趟摄政街,给小哀她们带点东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