泼墨读书

字:
关灯 护眼
泼墨读书 > 我在美利坚扮演众神 > 第138章地下巢都、仿生机仆、类脑突触机与被神所抛弃的亚历克斯

第138章地下巢都、仿生机仆、类脑突触机与被神所抛弃的亚历克斯

  第138章地下巢都、仿生机仆、类脑突触机与被神所抛弃的亚历克斯 (第1/2页)
  
  距离曼哈顿区仅有一河之隔的布鲁克林,生活着大约250万居民,也是纽约市五大区中,人口最多的区域。
  
  这里是真正的大熔炉。
  
  鱼龙混杂,有色人种共同构成了一片「多元化社区」,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。
  
  繁华与破败往往只在一步之遥,天堂与地狱仅隔着一条街区。
  
  高耸的现代化公寓楼阴影下,可能就藏着充满涂鸦与尿骚味的贫民窟巷道。
  
  接二连三遭受「超自然事件」、多灾多难的曼哈顿岛,就是极为鲜明的例子。
  
  那里是被神明与恶魔选中的舞台,是聚光灯下的焦点。
  
  相比之下,布鲁克林更像是被遗忘的後台,堆满了道具、垃圾和见不得光的秘密。
  
  而人口第二多的皇後区,则是在乔治那堪称「铁血」的手段整治下,变得安全感满满,几乎再无性质恶劣的犯罪事件。
  
  即便在乔治调任後,当地残余的一些顽固分子曾试图蠢蠢欲动,想要趁着老虎不在家当回大王,试图重操旧业,或是搞点「复兴运动」。
  
  但这种苗头很快就被掐灭了。
  
  随着「神罚者」的名号响彻世界,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帮派大佬、街头混混,仿佛一夜之间都去教堂做了礼拜,学会了什麽叫「爱与和平」。
  
  还想继续闹事?开什麽玩笑!
  
  嫌命长了吗?
  
  这里可是神罚者的「老家」,是他长大的地方,甚至他的老母亲还在当地的医疗中心里躺着呢。
  
  谁不知道乔治·麦可是个念旧的人?
  
  说不准这位煞星什麽时候心血来潮「常回家看看」—一到那时候,若是让他看到那帮不长眼的家夥在街头惹是生非,乔治可不会管你是帮派分子还是小偷小摸。
  
  随便找个藉口,不管是人类还是吸血鬼,恐怕都得被当成异端,一拳轰成渣,都没人敢说半个不字,甚至还得拍手称快。
  
  没人敢赌这个概率。
  
  也没人想成为下一个新闻头条上的马赛克。
  
  在这个怪物横行的世界里,谁还会去在乎几个人渣的人权?
  
  感触最深的,还得是那些经历过「赎罪审判」、仅仅只是半身不遂或终生残疾的恶人。
  
  皇後区某处重症监护疗养院。
  
  这里关押着一批特殊的「病人」。
  
  他们曾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黑帮头目、连环杀手、枭雄。
  
  但现在,他们只是躺在病床上,插着尿管,连翻身都需要护工帮忙的可怜虫。
  
  「你看,那个——那个家夥又上新闻了。」
  
  一个只有半边身子能动的前黑帮老大,颤抖着用好手指着挂在墙上的电视机O
  
  屏幕里,正播放着乔治在地狱厨房一拳轰飞缝合兽的画面。
  
  那种毁天灭地的力量,那种宛若神明降世般的威压,即便隔着屏幕,也能让人感到窒息。
  
  「咕嘟————」
  
  病房里响起了整齐的吞咽口水声。
  
  恐惧。
  
  深入骨髓的恐惧。
  
  当他们看到乔治就像是砸豆腐般轻轻松松一拳轰爆次代种的头颅,斩杀数层楼高的缝合怪物————种种超乎常人想像与理解的壮举後。
  
  埋藏在心底的那点怨恨、不甘,顷刻间便消散、释然了。
  
  甚至产生了一种近乎扭曲的庆幸与感恩。
  
  当然,实际上也是没招了。
  
  毕竟再怎麽怨恨,你又能怎麽样呢?
  
  去报复一个连怪物都不怕的神明代行者?
  
  不服气?
  
  那就拖着残废的身子,爬去SPIC大厦找乔治说理去吧!看看是他的拳头大,还是你的嘴硬。
  
  「上帝保佑——上帝保佑————」
  
  前黑帮老大流下了悔恨的泪水,「还好当初遇到的是乔治警官————如果是现在的他,我们恐怕连灰都不剩了。」
  
  「是啊——乔治警官当初对我们这样的人渣还是太仁慈了。」
  
  另一个只有眼珠子能转的毒枭,通过眨眼示意护工帮他擦擦汗。
  
  居然没有直接将他们打成血雾,还给了他们一次苟延残喘、名为「赎罪」的机会。
  
  这简直就是再造之恩!
  
  如果乔治现在站在他们面前,这群曾经杀人不眨眼的恶棍,恐怕会争先恐後地爬下床,亲吻他的靴子,感谢他的不杀之恩。
  
  但这并不意味着罪恶就此被杜绝消灭。
  
  恰恰相反,正所谓「光越是强盛,影越是浓密」。
  
  当名为神罚者的「太阳」照亮了大半个纽约市,让邪恶几乎无所遁形、不断收缩生存空间之际。
  
  也令它们像最顽固的污渍般,被逼入了死角,藏匿在黑暗的最深处。
  
  为了生存,它们变得更加狡猾,也更加————饥不择食。
  
  曼哈顿与皇後区的确是清净太平了,但纽约市其他位置,可就说不准了。
  
  这里是布鲁克林的北部,布朗斯维尔。
  
  被誉为「全纽约最危险的地方」,也是公共住房项目最密集的贫困区。
  
  这里的建筑破败不堪,墙壁上涂满了帮派的符号和骂人的脏话。
  
  路灯忽明忽暗,发出滋滋的电流声。
  
  午夜时分。
  
  街道上空无一人,只有风卷起废纸和塑胶袋,在地上摩擦出沙沙的声响。
  
  「哐当—
  
  」
  
  一声轻响打破了死寂。
  
  某条阴暗巷道的深处,生锈的排污井盖被缓缓顶开。
  
  一双散发着幽幽绿光的眼睛,从缝隙中探了出来,警惕地扫视着四周。
  
  衣衫槛褛、浑身散发着恶臭的怪物,正从暗无天日的地下管道中艰难爬出。
  
  这是一头劣等次代种。
  
  它的皮肤呈现出长期不见阳光、病态的灰白色,紧紧地贴在骨头上,像是一具风乾的木乃伊。
  
  身上的衣服早已变成了破布条,挂在身上。
  
  双眼浑浊充血,指甲早已异化成了锋利的钩爪,深深地扣进沥青路面里。
  
  在它模糊且混乱的记忆里,早已经彻底忘记了属於人类时的名字,只剩下原始的冲动和猎食慾望,以及趋利避害的本能。
  
  当然,能活到现在的次代种都不是泛泛之辈。
  
  至少在逃命躲藏这块,它们算是练出绝活了。
  
  毕竟,它的那些同类,不是被乔治那个全城巡猎的神经病追着杀,就是被无处不在的SPIC外勤特工或那些武装到牙齿的「破晓者」部队给围追堵截。
  
  稍微露点头,就是死路一条。
  
  只有像老鼠一样躲在阴暗潮湿的下水道里,靠吃那些带病的流浪猫狗,甚至腐肉为生,才能苟延残喘。
  
  但今天不一样。
  
  今天,它实在太饿了。
  
  那种胃壁摩擦、火烧般的饥饿感,让它失去了最後的理智。
  
  「嘶「」
  
  次代种发出一声低沉的嘶吼,鼻翼剧烈抽动。
  
  它闻到了。
  
  在那充斥着霉味、尿骚味和腐败垃圾的空气中,有一缕极其微弱,却对它有着致命诱惑力的气味。
  
  那是————新鲜血肉的香甜气味!
  
  是活人!
  
  而且是一个落单的、鲜嫩多汁的活人!
  
  就在附近!
  
  长久的饥饿让它源自基因的嗜血天性被彻底激发,压倒了对死亡的恐惧。
  
  它顾不得隐藏身形,四肢着地,宛若一只巨大的壁虎。
  
  「咔咔咔」
  
  锋利的爪子在红砖墙面上留下深深的抓痕,支撑着它那轻盈的身体。
  
  它在街区巷道的墙壁间快速攀爬、跳跃,迅速靠近了那个孤独的「猎物」。
  
  它循着气味,迅速在楼宇间穿梭。
  
  终於,它看到了。
  
  在前方那条昏暗的街道上,有一道人影正在独自行走。
  
  那是一个身穿崭新西服、手里提着公文包的男人。
  
  看打扮,像是个加班到深夜、刚从地铁站出来的倒霉上班族。
  
  他的步伐有些僵硬,似乎是因为疲惫。
  
  在次代种的眼中,这就是一顿行走的自助餐。
  
  「吼————」
  
  次代种喉咙里发出低吼,口水顺着嘴角滴落。
  
  饿急眼的它不再顾忌暴露的风险,直接从墙壁上一跃而下,四肢着地,直接开始奔袭。
  
  尖锐的足肢与地面摩擦碰撞,发出刺耳的噪音,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惊悚。
  
  但奇怪的是。
  
  那位「猎物」仍旧不为所动,既没有尖叫逃跑,也没有回头查看,仿佛根本没有听到身後的动静,依旧自顾自地行走着。
  
  步伐机械而匀速。
  
  却始终与全速奔跑的次代种保持在一个相对微妙的距离。
  
  就像是————在刻意引导着什麽。
  
  更诡异的是,街道两旁的电子设备与监控探头。
  
  那些原本应该亮着红光、时刻监控着街区动态的电子眼,此刻却全都保持着静默。
  
  指示灯熄灭,镜头低垂。
  
  仿佛有一双无形的大手,遮住了这座城市的眼睛,让这片区域变成了与世隔绝的孤岛。
  
  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这诡异的场面。
  
  「?"
  
  追了半天都还没追上的次代种,那颗已经萎缩的大脑中逐渐恢复了一丝理智。
  
  这对吗?
  
  这不对啊!
  
  按照它的经验,普通人类在听到这种动静後,要麽吓得瘫软在地,要麽尖叫着逃跑。
  
  哪有这样不慌不忙、像是散步一样的?
  
  而且,它的速度明明很快,为什麽总是差那麽一点点追不上?
  
  还没等它细想,「猎物」便在一个路口突然转身。
  
  毫无徵兆地走进了一条明显是死胡同的狭窄巷道。
  
  那是一条两边堆满了垃圾箱和废弃家具的死路,尽头是一堵高墙。
  
  瓮中之鳖!
  
  不管了!区区人类,又能翻起什麽浪?
  
  
  
  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热门推荐
傅铭煜程西的小说 绝宠妖妃:邪王,太闷骚! 我的老婆是执政官 守卫者之星际狂飙 四重分裂 柯南之我不是蛇精病 无敌升级王 我修的可能是假仙